防城港分货种堆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分货种堆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规模:为提升400号泊位、402号泊位、22号泊位以及7号泊位雨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整体改善港区排水系统,拟在400泊位、402泊位、22泊位、7泊位共计新增6座雨污水提升泵站、1个雨水收集池及雨水监测池及配套设施,即拟建设防城港分货种堆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其中400泊位新增2座泵站,分别为位于8#雨水收集池的1#雨污水提升泵站以及位于7#雨水收集池旁的4#雨污水提升泵站;402污水处理站旁新增1座提升泵站,为5#雨污水提升泵站;22泊位建设2座泵站,分别为位于5#雨水收集池旁的2#雨污水提升泵站以及位于6#雨水收集池旁的3#雨污水提升泵站;中心堆场污水处理站旁的6#雨污水提升泵站;7泊位新增1座雨水收集池,6泊位新增1个雨水监测池及提升池。
2.2项目地点:防城港渔澫港区。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3.1资质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2)提供审计的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为准。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无。
3.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建造师):1人,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人)。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2)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1人,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3)其他人员要求:
①安全负责人,1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3年(含)以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人);
②质量负责人,1人,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3年(含)以上;
③预结算员,1人,负责预结算工作3年(含)以上;
④资料员,1人,负责施工资料工作3年(含)以上。
注:1.上述人员须提供2024年7月份(含7月份)以来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此类人员的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可提供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或“工伤保险”证明相关人员属于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的资料时间符合上述规定)。
2.以上人员专业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应提供由相关单位出具的能体现其个人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住建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或建筑工程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住建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或建筑工程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没有在“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因发生围标、串标、骗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处罚期内的,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被列入黑名单的,不能中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于2024年12月26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有限公司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6日 9 时30分,地点在******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开标厅(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港口区茶山路33路)。
5.2 递交投标文件需出示的材料:如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招标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安全风险、交通车辆和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本次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有限公司(******/)、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上发布。
******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东港区大道1号
联系人:潘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港口区茶山路33路
联系人:邱工
电话:******
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监督电话:******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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